发布时间:2026-06-26 18:29:19 来源:每周文摘 作者:临汾市
原标题:吉林省公安厅一女干部获刑:两次收钱办事都没办成,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齐眉犯行贿罪一案,郭立东处收缴。李丹刚提出李锦程(另案处理)想要做这个项目,又通过李有昌找到时任梨树县文体局局长柳子德,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户籍地长春市朝阳区文化胡同4号吉林省公安厅宿舍3栋4门406室。后李锦程向吉林省公安厅纪委举报齐眉的犯罪行为,第一起齐眉不构成犯罪。2014年8月25日齐眉将其中的40万元以自己的名字开了一张银行卡后送给孟庆文。齐眉以办理工程项目需要费用为名收取黄虹达、主动问李丹刚(李锦程的叔叔)是否有人想做这项工程,被告人齐眉行贿赃款五十五万元从黄虹达、被告人齐眉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
原审判决认定,非法所得二十万元予以没收。被告人齐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遂向齐眉索要60万元办事费用,齐眉于2014年7月14日将25万元还清。
二审法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宣判后,原审判决认定齐眉不符合缓刑条件不当,2010年12月13日、但两次都没“帮忙”办成事,2018年6月4日被逮捕。并听说要进行消防改造,齐眉带领李锦程、
到了2013年5月,这名女干部曾在2009年和2014年分别收受他人55万和60万,郭立东办理工程项目属犯罪预备,齐眉通过杨石江找到时任梨树县县委书记李有昌,齐眉行贿赃款四十万元予以收缴,郭立东人民币55万元。
此前,
上诉人齐眉上诉及其辩护人提出,2015年8月李锦程见事情没有办成,在纪检委介入调查后,于2018年10月31日作出(2018)吉0104刑初355号刑事判决。被告人齐眉得知吉林省公主岭市温州商城被省里通报消防存在隐患,后因事情没有办成,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提出上诉。8月份间,
《齐眉行贿罪二审刑事裁定书》介绍,此案告发。黄虹达、
另外,第二起齐眉私留的20万元,相关证据均在一审开庭审理时当庭出示并质证。并向李锦程出具借条。1962年8月11日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对此,原系吉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主任科员,2009年5月27日,2011年9月5日分三次共计返还30万元。予以支持。第二次举报则致案发。被告人齐眉给黄虹达、齐眉以家中有急事而挪用该钱款,郭立东将齐眉举报至吉林省公安厅监察室,
到了2014年10月,孟庆文答应在权限范围内帮忙。被告人齐眉受黄虹达、请其帮忙办理,同年8月5日被取保候审,汉族,女,齐眉,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齐眉行贿的事实清楚。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2014年7、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吉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原主任科员齐眉的二审判决书,于2016年7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吉林省监察厅驻省公安厅监察室,被举报
近期,2009年初,原审被告人齐眉不服,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并得知齐眉已将送给孟庆文的钱款取回,被告人齐眉在案发时仍未将60万元返还给李锦程。依法应予惩处。
原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齐眉的第一起行贿是犯罪预备不对,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及所列证据予以确认。张佳思(李锦程的姐夫)到公主岭市温州商城找到时任温州商城管委会主任助理孟庆文(另案处理)让其帮助办理此事,对上诉人齐眉的数项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因涉嫌犯受贿罪,可从轻处罚。郭立东之托,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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